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6HR0502CO
各投标单位:
本招标项目为韩城市热力有限公司燃煤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韩城市热力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韩城市热力有限公司燃煤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为保障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需采购一批符合技术标准的燃煤,用于热力生产,具体采购数量、供货周期及交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范围
1、采购品种:燃煤。
2、采购数量:20,000吨(具体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可根据生产需要调整采购量)。
3、质量标准:详见《燃煤采购技术规范书》。
4、交货地点:韩城市热力有限公司指定料库。
5、交货周期:2026年11月1日至2026年1月30日。
6、供货方式: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全程运输及装卸,费用自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煤炭生产或销售相关内容。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等状态。
3、业绩要求:具有近一年(2025年至今)同类燃煤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得被本项目所在地及以上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列为限制参与投标的行为人。
5、发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其他要求:本项目允许多家投标人分别中标、共同完成采购总量,各中标人按统一中标价格(即经评审的最低中标价)供货结算,投标人须同意按该统一中标价执行;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3日,在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AwywnHTqatgCLvH9UxNHQ?pwd=5112 提取码: 5112)直接下载领取(附件:招标文件文本)。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投标需提供);
(2)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查询报告(招标公告发布后有效);
(3)企业简介、仓储运输能力说明;
(4)近1年同类供货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5)燃料质量检测报告、质量承诺书;
(6)详细分项报价单(落地含税综合单价,包含原材料、加工、包装、运输、装卸、税费、质保等所有费用)。
所有文件需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并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 23 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韩城市热力有限公司,投递方式为现场送达。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 23 日 14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韩城市热力有限公司指定会议室。
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投标人委托代表不能准时到达招标人指定开标现场的,视为放弃投标权利,不得参与开标、评标。
七、评标及中标规则
1、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单数,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必须回避,评标全程保密。
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考量报价合理性(40%)、产品质量(30%)、供货能力(20%)、履约业绩(10%)等维度。
3、招标人有权对投标单位资质、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查,若存在虚假资料,直接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
4、可书面要求投标人对模糊内容澄清;不允许修改报价、技术方案等实质性内容。
5、定标前,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谈判投标报价、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专家不得协商统一打分、不得倾向性打分。
6、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中标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本项目可确定多家中标人,各中标人按统一中标价格(即经评审的最低中标价)供货,中标人须同意接受该统一中标价;若中标人仅能供应部分数量,不影响其中标资格,剩余数量由其他中标人补足。
八、其他说明
1、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本次投标产生的所有费用,无论中标与否,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投标成本。
2、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燃煤采购技术规范书》均为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允许多家投标人分别中标,各中标人统一按中标价格(即经评审的最低中标价)供货结算,该价格须经各中标人确认同意。
3、受邀单位如放弃投标,需在投标截止前2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采购方。
4、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韩城市热力有限公司所有。
联 系 人:杨凯合 电 话:18135901377
招标人:韩城市热力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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